温馨提示:

  1. 使用升舱券升舱的服务保障说明:
  2. (1)免费行李额:按经济舱原客票行李额标准保障。

    (2)服务保障:地面及空中服务均按公务舱标准保障。

    (3)国内客票使用升舱券后积分累积:按升舱后公务舱标准累积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升舱费用不累积消费积分)。其中升舱前是灵活奖励机票的除外,此类客票使用升舱券产品升舱后也不累积消费积分、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

    (4)国际客票使用升舱券后积分累积:升舱成功并使用后,金鹏积分累积(含消费积分、定级积分和定级航段)均按照升舱前舱位标准执行;但升舱前是灵活奖励机票的除外,此类客票升舱后也不累积金鹏积分。升舱券费用不累积金鹏积分。

    (5)登机牌舱位:升舱后舱位。

    (6)行程单座位等级:升舱后舱位。

    (7)客票号:升舱前后不变。

  3. 支持票证类型(仅限票号为880开头的票证):
  4. 支持海南航空官网、官方APP、海南航空微信公众号、海南航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海南航空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客服热线95339、授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的经济舱客票兑换升舱。

  5. 不适用客票类型。
  6. (1)儿童、婴儿经济舱客票以及携带儿童、婴儿的成人经济舱客票。

    (2)同一订单下的多人经济舱客票(如多人同时使用相同价格的升舱券方可使用;其中海南航空官网渠道出票的多人经济舱客票,可支持单人使用)。

    (3)往返程、联程、海天无限、飞系列等经济舱客票。

    (4)已办理付费选座、付费餐食等各类特殊服务及增值服务的经济舱客票。

  7. 升舱券未使用可全额退款,退款款项只支持退回到原支付账户。退券退款流程如下:
  8. (1)仅“未使用”状态的升舱券可操作退款。

    (2)升舱券有效期内,可登录对应购买渠道提交退券申请,审核通过后,自动退款。

    (3)升舱券到期未使用,系统自动退款。

    (4)升舱券审核通过后,如在7个工作日内未到账,请联系购买升舱券时的支付银行或支付商户客服咨询。

    (5)“升舱卡”产品有退卡手续费,请以实际产品说明为准。

  9. 使用升舱券升舱后的客票退票或改期/改签至经济舱,对应升舱券可补发,补发后的升舱券可供下次使用。
  10. (1)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自愿变更且变更后航班座位为已订妥状态,可补发升舱券。

    (2)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退票后,可补发升舱券。

    (3)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非自愿改期/改签降至经济舱后,可补发升舱券。

    (4)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未发生变更或退票,不可补发升舱券。

    (5)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自愿变更后没有订妥座位,不可补发升舱券。

    (6)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仅取消行程但未进行改期或退票,不可补发升舱券。

    (7)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非自愿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公务舱或更高等级舱位旅行,不可补发升舱券。

    (8)非海南航空官网渠道购买的客票在使用升舱券后,当符合补发升舱券条件时,需要使用升舱券的账户进入升舱券使用订单中,点击“补发升舱券”进行补发。

    (9)个别升舱券产品不支持补发,请以实际产品说明为准。

  11. 在海航自营渠道购买的升舱券在使用后,可通过拨打海南航空客服热线95339申请开具产品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产品发票金额仅包含购买升舱券对应金额。
  12. 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详情拨打海南航空客服热线9533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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