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航空网站预订客票时,在订单填写页面勾选预约开具电子行程单,在行程完全结束后,系统将以邮件的形式将电子行程单发送至您的邮箱。
2.如购票后办理客票变更,电子行程单预约申请将自动取消。可在行程结束后,登录海南航空官网指定页面即时开具。页面访问路径:首页-预订与服务-服务办理-报销凭证开具-电子行程单开具(试点)。
1.已购票旅客,登录海南航空官网指定页面即可即时开具。页面访问路径:首页-预订与服务-服务办理-报销凭证开具-电子行程单开具(试点)。
2.未完全使用客票,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如有需要,请致电海南航空客服热线95339办理。
海南航空网站(www.hnair.com)、移动平台(含移动应用、小程序、移动官网)、OTA旗舰店、海航呼叫中心预订的880开头的国内电子客票,以及金鹏积分兑换880开头的国内电子客票,可在线办电子行程单开具。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请从原购票渠道获取行程单。
1.请在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在线办理,已开具电子行程单的旅客可在一年内再次登录本网站进行下载,逾期申请恕不受理。
注:以上时限均按乘机之日开始计算;如有多段行程,则按行程中最后一个航班起飞之日开始计算。
1.目前只支持上述开具范围内渠道预订机票办理电子行程单开具业务;如有其他产品报销需求,请按照具体产品的相关说明申请电子发票。
2.开具者只能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这三种报销凭证的其中之一,已开具其他报销凭证的,不得再申请电子行程单。
3.在申请开具时请务必填写准确完整的抬头、纳税人识别号、邮箱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正确造成开具和下载失败,海南航空概不承担责任。
4.仅支持人民币购买的机票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其他币种购买的机票暂不支持办理。0元客票不支持开具。
5.电子行程单开具完成后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者信天游网站查验真伪。